关于办公用计算机上网的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06-05-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随着我院网络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办公用计算机接入了互联网,为了保证我院办公上网安全正常的进行,特对办公用计算机上网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各系、部上网的计算机,必须装有杀毒软件,并注意及时升级。

二、各系、部应使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分配的 IP 地址,不得随意更改为其它的 IP 地址。如果私自更改,给其它部门计算机上网使用造成影响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由违规部门全部承担。

三、如果出现不能上网的情况,请先自行检查计算机是否正常,在排除“使用不当”、“系统问题”、“病毒影响”等问题后,再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只负责检测网络线路是否畅通。

四、如果您是以前绑定 IP 并登记过的计算机,在点击 IE 浏览器时出现提示“您不是合法的网络用户

  五、每个部门被核准上网的计算机只有一个合法的 IP 地址,如果由于工作需要,确有新的未核准登记的计算机加入互联网,请先报院领导审批,再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分配新的合法 IP 地址方可接入互联网,通过其他方法接入互联网均被视为非法用户。

六、如果出现私自改动计算机 IP 地址或者使用未经核准的计算机接入互联网的情况,将会暂停该部门的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待问题解决并由院领导批示后方可重新开通。如果改动期间给相关部门的工作造成影响,都将由违规部门负全部责任。

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出于网络安全方面的考虑,学院党办、院办、宣传部、纪检委、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保卫科、基建办等部门保存重要数据以及重要或机要文件的计算机,严禁接入互联网,以免造成泄密、数据丢失等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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