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教师。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工作;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附表1:《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本公告所指硕士研究生均为截至2010年8月已毕业的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资格审查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可在2010年8月17日-8月23日到学院行政楼三楼报名(不接受电子邮件报名)。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2,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名表不同)。并提交纸质简历和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职称、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具有高校教师工作经验者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含所教专业)及工资单(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试讲
根据我院实际和招聘岗位特点,采用面试和试讲的形式进行考试考核,具体事宜将在我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4、公布成绩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成绩。
5、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考察
在应聘者综合条件符合我院要求的前提下,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过考察取消其应聘资格。
7、公示
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并进行审核、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人员聘用及待遇
(1)按我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学院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工会等部门参加的纪律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监督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71-69307199。
招聘监督电话:0371-65900466(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594119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附表1: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附表2: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