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财务审计报告出具的时间为1月1日-4月30日,如果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视为符合遴选文件的本条要求。在评分标准“投标商实力财务状况”中如果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视为符合评分项中的本条要求;
二、开标地点由行政楼512变更为行政楼238;
三、开标时间由2019年4月10日上午九点变更为4月12日上午九点;
四、本次遴选属于提供服务范畴,不牵涉到价格因素,现场检查遴选文件密封情况,不再进行唱标,直接进入评标程序。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招标办)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